根据国务院令第 292 号、公安部令第 33 号《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》规定,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。备案信息是需要与接入服务商进行关联,您的主体如果已经在其他接入商完成备案取得备案号,表示您的网站只能在该接入商提供的服务范围从事网站内容服务。
如果更换了接入服务商,就要新接入的服务商处备案。
若同时使用多家厂商的服务器,原备案信息无需注销或变更,多个接入商可同时存在。未在对应接入商完成备案,依然是算作未备案域名,不可在该平台上开展业务。为保证您的业务安全合规运营,请您按照国家要求完成备案工作。